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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奖励条例

发布时间:2023-02-10 浏览次数:32902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奖励条例

  

第一章 奖励设置

第一条 为了推动泌尿外科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泌尿外科医学事业的发展,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决定在吴阶平医学奖下设立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

第二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主要奖励在泌尿外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 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显著成就的个人。

第三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获奖者不超过2人,颁发证书、奖章及奖金。

第四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接受个人和社会各界捐赠,所接受款项由 吴阶平医学基金会管理,专款专用。

 

第二章 推荐和评审

第五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候选人由专家推荐,评选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扰。

第六条 候选人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下,应从事泌尿外科临床、教学、科研工作15年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其工作领域做出重要学术成就,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七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候选人需由具备推荐资格的泌尿外科专家独立或联名推荐。每位推荐人每年只限推荐1位候选人。推荐人资格为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当届委员和前两届常务委员。

第八条 评委组成

(一) 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聘请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当届副主任委员(含)以上专家及部分知名专家11-1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二) 评审委员会可设名誉主席1名;设主席1名,由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当届主任委员担任。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三) 评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第九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审委员会委员不作为推荐人。

第十条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选组织工作。

第十一条 评审程序

(一) 每年年初开始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推荐工作。

(二) 推荐书(从吴阶平医学基金会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以信函方式于当年评选通知要求的时间寄送至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将合格的推荐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委员初评。

(三) 适时召开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审会议,参会评委人数不能少于全体评委的三分之二,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获奖者。

(四) 每年在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召开的全国泌尿外科学术年会上举行颁奖仪式。

第十二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候选人时,则不参加本年度评审委员会工作,其职责由评审委员会主席推荐本领域的其他专家担任。

 

第三章 项目奖设置

第十三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以奖励个人为主,如有重大科技成果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和吴阶平医学基金会可以向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审委员会推荐项目奖,并纳入当年评选范围。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反对学术腐败。凡剽窃、侵夺他人的发明、发现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由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审委员会撤消其奖励,追回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十五条 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的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参与吴阶平泌尿外科医学奖评审活动的有关人员应自觉抵制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的不正之风。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吴阶平医学基金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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